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
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助学解困、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国防教育等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岗位职责
一、思政科(人民武装部)
1.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辅导员的选聘、培养和考核等工作;
3.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基金的评审、立项、结题等工作;
5.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
6.负责全院省级、院级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及表彰工作;
7.负责政治辅导员各级各类评优及表彰工作;
8.协同相关部门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9.开展学生德育成绩考评工作及毕业生加、减分工作;
10.负责做好新生军训、应征入伍和军事理论教学研究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
1.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3.组织开展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4.负责违纪学生教育处理事务,做好学生处分决定草拟、发文及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等;
5.负责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
6.负责做好“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文化建设;
8.做好学生证(卡)办理和学生证火车优惠充磁;
9.负责指导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资助管理中心
1.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学院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
2.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数据、材料支持;
3.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和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组织开展各项具体资助工作,包括:
(1)指导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组织贷款签约,组织开展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协助贷款经办银行催缴违约贷款等;
(2)做好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资格审核、上报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负责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开发和预审核、组织开展勤工助学考核和酬金核算等;
(4)按照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的助学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开展各类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
(6)加强各类受资助学生使用资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树立受资助学生典型,提高资助育人效果;
5.认真做好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6.配合学院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工作。
四、学生档案科
1.做好每学年新生入学登记;
2.为已注册的新生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3.做好每届毕业生的毕业档案整理、审定、上报等工作,密切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以保证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做好每学期学生的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等有关手续工作;
5.做好学生档案的提档工作;
6.做好学生证、学生手册的发放工作;